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172页(536字)

又称“劳动日”。

指劳动者在一昼夜中进行劳动的时间。资本主义工作日由必要劳动时间和剩余劳动时间组成,雇佣工人在剩余劳动时间里为资本家生产剩余价值,所以,从本质上说,资本主义工作日体现资本家对雇佣工人的剥削关系。工作日的现实长度取决于无产阶级同资产阶级斗争的力量对比。资本主义工作日等于或低于必要劳动时间会使资本家无利可图,所以资本家总是力图延长工作日,但工作日的延长有生理界限和道德界限。资产阶级慑于日益高涨的工人运动,并从维护本阶级长远利益出发,不得不通过国家机器,以法律形式规定各企业普遍实行的工作日,这便是所谓“正常工作日”或“标准工作日”。无产阶级为实现8小时工作日进行了长期斗争。

直到第一次世界大战后,一些资本主义国家才被迫实行8小时工作日。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科技革命深入发展,生产的自动化水平有很大提高,劳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因此,资产阶级的剥削方式,包括工作日也有所改变。

它们日益采取以榨取相对剩余价值为主的方式。

有的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已开始实行每周五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8小时甚至更少一些。由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劳动强度的增强、工作日的缩短,对雇佣工人的剥削不是减轻而是加重了,剩余价值率不是降低而是提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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