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私合营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3页(302字)

它是我国资本主义工商业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中出现的国家资本主义的高级形式,亦即是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与资本主义经济在企业内部联系合作,并居于领导地位的经济形式。

公私合营可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另一种是全行业的公私合营。单个企业的公私合营,是指建国初期,由于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同资本主义经济的联系,由企业外部转入企业内部,国家派遣干部负责企业的领导和管理。全行业公私合营,是指在单个企业公私合营的基础上,按行业不分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同时实行公私合营,由国家统一调配,统一管理,实行全行业的公私合营以后的经济已经基本上是社会主义的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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