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工厂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38页(279字)

即我国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工业企业。

它是在手工业合作化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的企业经营自主权比国营企业大,生产能够因地制宜、机动灵活、小型多样、就地取材、产销结合,具有投资少、收效快的特点。它在劳动就业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近年来一些城镇的青年和居民,自筹资金又建立起一批合作工厂。

合作工厂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在接受国家计划指导和遵守有关法律的前提下,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它在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和满足城乡人民多种生活需要方面,具有积极的作用,是全民所有制工业的有力助手,它将在社会主义阶段长期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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