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的物质利益原则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250页(338字)

即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关系的原则。

它要求必须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的物质利益。贯彻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就是要正确处理国家利益与集体利益、个人利益的关系的原则。国家利益是共同利益、全局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是局部利益。

这三者利益是一致的但也有矛盾,当集体利益、个人利益和国家利益发生冲突时,个人利益要服从共同利益(集体的、国家的)、局部利益要服从全局利益。个人利益第一的思想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物质利益原则的,是应该反对的。

国家又必须兼顾集体、劳动者个人的利益,才能使集体、个人不仅从国家利益上,也从和自己切身利益有关的企业集体生产经营和劳动成果上得到利益,才能调动集体和个人的积极性,才能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建设的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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