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社会的总产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03页(333字)

即社会主义国家全部物质生产部门的劳动者在一定时期(通常为一年)内所生产的物质资料的总和。

创造社会总产品的物质生产部门包括工业、农业、建筑业、货物运输业、直接服务于生产和科学研究工作的邮电业,以及作为生产过程在流通领域内继续的那部分商业(如分类、包装、仓储等)。社会总产品有两种形态:实物形态和价值形态。从实物形态看,它表现为当年所生产出来的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总和;从价值形态看,它表现为已在生产过程中被消耗并已转移到新产品中去的生产资料的价值和劳动者新创造出来的价值的总和。社会总产品反映社会在一定时期内的生产成果,它的数量取决于社会劳动的总量和社会生产力水平。

社会主义国家增加社会总产品的主要途径是提高劳动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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