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消费构成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28页(445字)

是指社会主义社会的居民消费额中各个不同部分的比例。

居民的消费额可按消费的性质、用途和范围划分成不同的比例。其中主要有:消费额中吃、穿、用、住、行、文化娱乐、医疗卫生等支出的比例,基本消费支出和高级消费支出的比例等。消费结构反映社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提高的状况。

因此,在制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时,要研究消费结构的现状和变化趋势,以利于确定正确的计划、政策和措施。

我国实施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人民在基本解决温饱的基础上,消费结构开始发生可喜的变化。主要表现在高级消费品的支出的比重上升。

高级营养品、高档服装和耐用消费品开始进入一般劳动群众家庭。据统计,1985年与1980年相比,扣除价格变动因素,商品消费中吃的商品所占比重由51。

2%降为48.4%,穿的商品所占的比重由23%上升为23.9%,用的商品所占比重由22%上升为24。

7%。每种商品的消费结构也有变化。如在食品消费结构中,副食品比重由76.5%上升为81%,主食比重相应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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