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339页(570字)

是邓小平在中共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的一个命题,以后中共中央的领导同志又多次进行阐述。

其基本精神是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中国的具体实际结合起来,坚持独立自主,走自己的道路,建设符合中国国情的现代化社会主义社会。经过几年来的实践和总结,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主要点和基本特征是:在经济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和绝对优势,实行全民、集体、个体等多种经济形式长期并存;对内把经济搞活,发展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的社会主义商品经济;改变劳动方式,实行多种形式的经济责任制;坚持按劳分配,克服吃大锅饭和平均主义;在一些地方采取特殊的经济政策或建立特区,在自力更生的基础上实行对外开放;有步骤分阶段地实现现代化,在本世纪内使我国工农业总产值翻两番,人民生活达到小康水平,以后再达到更高程度的现代化。在政治方面,坚持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制度,正确区别和处理两类不同性质的矛盾;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民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使民主制度化和法律化;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党政分工、政企分开。在思想文化方面,坚持和发展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事业,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

随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不断发展,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内容将不断丰富。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