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鼓励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马克思主义原理辞典》第421页(264字)

即思想上精神上的褒扬和激励,是一种非物质利益性奖赏。

各种表扬、评优、记功和给予各种形式的政治荣誉,都属于精神鼓励。人的需要是有层次的,精神需要属于高层次的需要和追求,包括对人民对国家的奉献、尽职尽责的实践和从中得到的精神满足。精神鼓励正是对这些出色工作及其成就的政治肯定和精神上的褒奖。精神鼓励对培养和发扬主人翁精神,调动社会主义生产积极性,比起物质鼓励更持久,更深刻。但是精神鼓励不是孤立的,不能完全脱离物质鼓励。激发干部、职工的生产积极性,要同适当的物质鼓励正确地结合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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