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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57页(268字)

一个国家或政治集团的军事力量的整顿和准备,军事计划的制定、调整和军事设施的建设等的统称。

军事力量简称军力,指国家或政治集团可以直接用于战争的力量,包括武装力量的数量、质量和可用于直接支援战争的人力、物力等。军事计划则是国家有关军事的各种计划的统称,如国家的战略计划、国防工程建设计划、战争动员计划等。用于军事目的的工程建筑以及相应的组织机构和设备统称军事设施,包括军用码头、军用铁路专线、试验场、靶场、训练场、通信枢纽和各种军事基地。军备的基本任务及其完成的方法决定于国家的法律和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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