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92页(185字)
一国派赴参加国际会议或国际组织的非正式代表。
在国际会议和国际组织中无发言权和表决权,也不享有外交特权与豁免。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非联合国会员国在联合国设有常驻观察员办事处,这是观察员制度的开始。
派驻联合国的观察员无正式地位,除非专门邀请,他们不得在大会上发表演说。
参加联合国专门机构的非会员国代表,传统上亦给予观察员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