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242页(236字)
企业、事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单位的职工,因各种原因发生经济困难时,由所在单位给予经济补助的一种措施。
是我国劳动保险制度中生活福利的内容之一。补助内容主要包括:职工因工残废生活困难补助;职工因病生活困难补助;养老补助;遗属生活困难补助。企业单位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费用是从企业职工工资总额中提取的福利基金费中支付。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的福利费按照人数并依一定标准由国家划拨。此项日常具体工作,基层单位由工会负责审批、按月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