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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延迟审查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中国行政法辞典》第492页(209字)

又称请求审查。

指专利管理机关对专利申请在进行形式审查后,将实质审查的程序推迟一段时间的审查制度。我国专利法规定,申请人提出发明专利申请后,专利管理机关先对申请文件进行形式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在18个月内,予以公布,从公布之日起,申请人对专利享有临时保护权。从申请日起的3年内,申请人可以随时提出实质审查的请求,专利机关根据请求进行实质审查,体现了延迟审查制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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