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26页(258字)
1950年12月19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院公布。
《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组织通则》规定,工商业税民主评议委员会的任务为传达税收政策法令,督促工商业户自报营业额及所得额,检举假帐,揭发虚报,评定工商业户营业额及所得额,提高税务机关依率核算税额;受理对民主评议有异议的申请,重评各行业不公之评议;协助税务机关督促工商业完成纳税义务。民主评议委员会的组织,分市、县联评会,行业分评会,民评小组三级。委员由税务局、工商局、工商联的代表、各行业的代表、工商界的公正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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