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指数化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8页(324字)
指美国按价格指数调整后的个人所得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办法。
实行该法的目的是消除因通货膨胀对名义个人所得的增加、所得税率的档次爬升而使纳税人实际税负增加的影响。1981年美国的“经济复兴税法”规定对个人所得税实行指数化方法征收,1985年正式实施。具体做法是根据上一年度的通货膨胀率对个人所得税率表中的各个所得级别进行调整。例如根据1984年的税率表,16000美元到20200美元的所得级别适用18%的税率,要是劳工部公布的消费物价指数(即通货膨胀率)上涨5%,那么1985年税率为18%的所得级别将分别调整为16800美元和21210美元,同时,1000美元的个人宽免额也随之调整为1050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