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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典学派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96页(748字)

代表资本主义上升时期英法两国新兴资产阶级的利益,具有一定科学成份的经济学说。

它产生于17世纪下半期资本主义自由竞争阶段,是克思政治经济学的重要来源。古典学派理论在1 7世纪中叶到19世纪下半期资本主义竞争阶段盛行一时,并在17世纪中叶到19世纪初居正统地位。它由英国配弟和法国布阿吉尔贝尔创始,法国魁奈、杜尔奇,英国的亚当·斯密加以发展,而以英国的李嘉图和瑞士的西斯蒙第为终结。古典学派的理论核心是反对封建制度和重商主义的国家干涉政策,主张经济自由放任,自由竞争,认为财政性支出具有非生产性,因此坚持要缩小国家职能,财政收支也要限制到最低限度。

基于以上看法,其税收理论的主要观点是:1.税收的源泉来源于地租、利润和工资三项收入;2.提出着名的资产阶级税收四大原则,即平等、确实、便利和最小征收费用;3.反对单一税制,主张由直接税和间接税结合而成的税收体系;4.提出税收转嫁与归宿的理论,认为只有地租税不能转嫁,而工资税将由资本家和地主负担,利润税由借贷资本家负担等,消费税因情况不同转嫁情况也有所不同;5.税收负担应该以不侵犯一国的资本为原则,因为若侵犯了资本,其结果,轻则会使用于生产性消费上的基金受到损失,重则“穷困和灾祸就会随之而来”。古典学派把理论考察深入到生产领域,初步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他们不仅是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集大成者,也是资产阶级财政学的首创者。

他们关于财政收支、租税理论和公债学说的论述,初步奠定了财政科学的理论体系;对各税性质和税收负担的研究,也奠定了税收理论的基础。但是,他们对于租税转嫁与归宿问题的分析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并且,出于阶级的局限性,处处为资产阶级利益辩护,以致他们在理论中也包含了一些庸俗成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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