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16页(213字)
中国国家外汇管理部门根据国际汇率的变动情况、按日挂牌公布的人民币和外汇的比价,称为“外汇牌价”。
外汇牌价又分买价和卖价。银行买入外汇的价格,称为外汇买价;银行卖出外汇的价格,称为外汇卖价。根据中国税法规定,个人所得税、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和外国企业所得税,均以人民币为计算单位,纳税人所得为外国货币的,应当按照缴纳税款当日国家外汇管理部门公布的外汇买价折合成人民币缴纳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