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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改制产品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28页(212字)

税收用语。

它是指工业企业用自制或购进的已税产品加工改制后,产品性质、用途未变,仍属于原来的同一种产品。例如,用裸铝电线加工改制成橡胶包或塑料包电线;用粗盘条加工改制成细盘条等。加工改制产品,中国产品税法规定可适用“其它工业品”5%税率纳税。如果加工改制后,产品性质、用途已经改变,不属于同一种产品,如把铝锭加工成铝芯电线,则不视为加工改制产品,不适用加工改制产品的纳税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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