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144页(274字)
比例税率的一种类型。
对不同地区规定不同比例的税率制度。每一个地区适用一个比例税率。
例如,中国农(牧)业税实行的是地区差别比例税率制,根据各省、市、自治区的经济条件规定了不同的平均税率。如甘肃省为1 3.5%、北京市和山西省为1 5%、湖北省为1 6%、上海市为1 7%、辽宁省为18%、黑龙江省为1 9%等。
而省、市、自治区以下各级地区的比例税率,由各级地区根据上级规定的平均税率,分别规定所属地区的税率。这种税率制度,有利于照顾各个地区的自然条件、耕作条件等差别,正确贯彻合理负担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