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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信股票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66页(284字)

中国清代政府第一次举借的内债,也是中国封建社会最早发行的公债。

清光绪二十四年(1898),清政府为偿付对日赔款,奏准发行“昭信股票”总额为库平银1亿两,年息5厘,以田赋、盐税作担保,前10年只付利息,从第十一年起,(部库在收付银两时的衡量标准)本息并付,20年还清。为了鼓励积极劝募,还规定对募集债款达1 0万两以上的人,由各省报请给奖。发行业务由户部设的昭信局和各省设的分局办理。在发行中,由于弊病很多,引起社会的强烈不满,清政府被迫于当年九月下令,停办民间认购业务。

至于已认购的2000万两则照收,官员仍可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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