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367页(201字)
对严重违反税收法规的违章案件的一种行政处罚形式。
税务机关按规定对严重的偷税漏税案件,除补税罚款外,还没收其有关货物和物品。中国原《货物税暂行条例》曾规定对某些应税商品的产制人或购运人,如果违章情节严重,除按偷漏税款处以罚金外,同时将货物予以没收。如《私盐查稽处理暂行办法》规定,对私制私运原盐者,情节严重的,除补税罚款外,还要没收其原盐及运盐制盐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