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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会计凭证

书籍:税务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15页(335字)

税收会计核算中作为记帐依据的各种凭证。

税收会计是以税收票证作为会计凭证据以记帐的,税收票证一般一式多联,其中一联作为会计凭证用。税收会计凭证分为两种。

一种是原始凭证,是税务机关完成收入任务的一种书面证明。税收会计原始凭证分为三类:1.征收凭证:是税务机关征收税款或课处罚金所使用的凭证。

包括各税完税证、各税专用缴款书、罚金收据等。2.解缴凭证:是税务机关向金库解缴税款所使用的凭证。

包括各税专用缴款书的回执联,汇总缴款书的收据联、回执联。3.其他凭证:包括税款征解凭证汇总单、收入退还书付款通知联、自收税款退税凭证的收据联等。

另一种是记帐凭证,根据原始凭证汇总产生的“征解凭证汇总单”它又是税款报解凭证。

见“税收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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