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税务辞典》第566页(196字)
新加坡对橡胶园所有人以橡胶销售价格为征税对象,按超额累进税率征收,按季缴纳的一种税。
对100英亩以上的橡胶园,年季按照下列价格分别适用税率:每磅价格未满60分,税率为3%,累进税率的级距为5分,每一级距的税率在前一级距税率的基础上加1%,年价在1元以上的税率为12%。未满1 00英亩的橡胶园由财政部在每年1月14日前决定,用公报公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