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员比较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7页(300字)

又称“军士比较法”,是美国陆军部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时所应用的一种考绩方法,以后为其他部门所采用。

该法特点为:(1)确定智力、品行、体格、领导能力、一般职务贡献5个因素作为考绩项目与标准。(2)每个因素各分优、良、中、次、劣5等作为考核时的尺度。在具体考核时,按所定的标准与尺度,先在同级人员中选出若干人为具体榜样,与他人比较。

如选定某甲的领导能力为优等,则凡与某甲领导能力相似者皆为优等,又如选定某乙的智力为中等,则凡与某乙智力相似者皆为中等,以此类推即得出每个人的考绩结果。该法缺点为各因素较概括笼统,优、良、中、次、劣者的评定无客观标准,出入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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