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15页(369字)

又称“俸给”。

国家对工作人员的劳动定期给予的报酬。其目的在于保障工作人员的生活,使他们能够安心工作;发挥其能力,提高工作效率。工资制度是否健全,直接影响到整个国家的行政管理活动,它是政府行政工作中最重要的内容之一。

工资可以表示一个人职位的高低、责任的轻重、工作量的多少和技术的高低。

工资一般分为两类:(1)基本工资,即国家根据工资政策和经济情况规定一基本工资标准,在无特别情况下,按照这一标准付给每一工作人员以应得的报酬。(2)特别津贴,主要适应特殊情况或需要,作为基本工资补充的报酬。

其形式有地区津贴、住房津贴、技术津贴、危险工作津贴等。建立一套完善的工资制度必须考虑的因素非常之多,如职位分类、供求关系、经济水平等等,因此必须遵循一定的原则。

社会主义国家的工资制度贯彻按劳分配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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