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设计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2页(342字)

相对于部门布置的一种新型的机关空间布置方式。

最早在德国出现。开放设计的特点是,按照行政机关中各项工作的功能、行为和技术特点等确定各种工作中心、工作团体、工作部门的空间位置及其相互联系的位置。如办公场所采用可移动和隔音的屏风为主;工作中心也由可移动的桌椅、窗帘、书架等组合而成,不需改变或移动其他固定设备(如空调、电气装置、地毯)。每一工作中心富于变化,各具特色,并加上园艺花木的点缀,故这种布置又称机关风景。

此外,在开放设计中,不存在私用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地位以所分配的工作来确定,并非他们在机关或部门中固定的空间位置,主管人员设有明显的职位标志。因此,开放设计有助于消除人员、部门间沟通的障碍和环境,是一种现代化的机关空间管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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