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82页(463字)

源于希腊文demokratia,由demos(人民或地区)和kratos(权力或统治)两个词构成,音译“德谟克拉西”,原意指“人民的权力”或“按照地区选出的代表来治理、统治”。

现今通常是指一种国家形式,或一种国家形态。作为国家制度意义上的民主包含三个原则:(1)人民主权原则。强调人民是国家的主体,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实行大多数人的统治。(2)权力平等原则。

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3)少数服从多数原则。

把大多数人的统一意志集中起来,变成国家意志。任何民主只能是具体的、属于一定阶级的民主,而绝没有抽象的、超阶级的“一般民主”。它意味着在统治阶级内部实行民主和对被统治阶级实行专政。政治上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那个阶级决定民主的本质。民主属于政治上层建筑,服务于一定阶级的经济利益和经济基础。民主是一种历史范畴,是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同一定阶级的统治相联系的。

在没有阶级对立的社会里,作为全体社会成员管理社会权利的民主概念将继续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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