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救济制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214页(326字)

我国民政行政管理的一项基本制度。

我国的社会救济工作和社会福利工作密切联系。它们根据农村和城市的不同情况而有所区别。农村的救灾、救济工作的主要精神和内容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依靠群众和集体的力量,去战胜各种灾荒和困难;努力发展农副业生产,增强群众的抗灾救荒力量;政府给予必要的救济和扶助。

城市的社会救济和社会福利工作主要是以下四个方面:开展包括生产自救在内的各项社会救济工作;组织包括为残废者服务在内的各项社会福利生产;举办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各项社会福利事业;举办安置农场和收容遣送疏散人员等。

实行社会救济制度和社会福利制度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减少社会不安定因素;调动整个社会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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