战时行政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03页(228字)

适用战争时期的行政法相对。

“平时行政法”而言。它们是根据行政权作用的时期划分的。

战时行政法与平时行政法相比,有较大的区别:(1)前者强调国权的巩固;后者强调民权的保障。

(2)前者侧重加强国家的统治,因而常限制个人的自由;后者侧重尊重个人的自由,所以非属须维持社会公益的必要,不妄加限制。

(3)前者为了适应战时多变的需要,往往赋予行政机关广泛的制定命令权和自由裁量权;后者则受到立法机关制定的法律的较严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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