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内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35页(322字)

一些国家的人事行政组织的一种形式。

其特点是在各行政部门内设有人事行政机构,掌管本部门工作人员的任用、考选等人事行政事宜。如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在内阁内设立的联邦文官委员会,法国在内政部设立人事管理处,就是部内制人事机构的典型形式。

在这种形式中,人事机构对本部门内的行政实际情况比较了解,便于制定符合本部门实际工作需要的人事行政措施;人事组织机构与其他机关在职权上不会发生冲突,便于相互合作。

但也存在不足,如人事机构分散在各机关,人才与设备不能集中,对人事制度难以进行积极的研究与发展;行政领导往往干预人事行政中的具体事宜,特别是人员招收与晋升时的考试,使得考试权无法独立,不能客观公正地选拔人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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