弹性原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74页(386字)

管理者为了适应客观环境各种可能的变化,有效地实现动态管理,使管理保持一定的可调节性和灵活性的原理。

由于管理的决策是多因素合力的结果,各种因素本身也处于一种不断变化的过程中,所以,即使天才的管理家也难以洞察一切,把握一切细节,使管理活动百分之百地反映客观规律。在管理实践中,正确地运用弹性原理有重要的意义。

管理弹性基本可分两类:(1)局部弹性。即在一系列管理环节中保持可以调节的弹性,关键性的环节更要保持足够的余地。

(2)整体弹性。即每个层次的管理系统都具有某种可塑性或应变性。也就是说,每个层次的管理系统有着良好的自身调节功能。现代管理者在运用弹性原理时,要充分发挥“积极弹性”,也就是遇事要“多一手”,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以调动人的主观能动性;要竭力避免“消极弹性”,也就是遇事不要“留一手”,对自己采取低标准、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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