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80页(197字)

即认定并宣告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是否存在的行政措施。

如我国《选举法》第39条规定:“选举结果由选委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根据本法确定是否有效,并予宣布。”这就是确认选举是否合法的行政措施。确认行为以认定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本身为目的,而与已确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所产生的法律效果无关。确认行为一旦确定后即发生确定力,行政机关不能自由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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