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量研究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行政管理学简明辞典》第395页(556字)

又称调查统计法,即运用询问(口头和书面)、观察和抽样等等手段,收集大量的资料和数据,尔后加以综合分析,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分析整理,以发现行政管理中的问题以及妥善解决这些问题的途径。

由于行政现象的变化多端,行政学研究不能仅仅使用现有的文献和间接的资料,而必须运用基于调查统计的数量研究法,以获取新的有价值的资料和数据,只有这样,才能有所创新,不断提高行政学的研究水平。但运用数量研究法必须贯彻实事求是的原则,以确保资料的准确性和完整性,也使据此作出的行政决策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为此,运用数量研究法必须注意下列几点:(1)严格确定研究的目标和范围,切忌漫无边际,以免超出现有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时间等等的限度而事倍功半,甚至全功尽弃。(2)按照既定的目标和范围,拟订严密周到的调查研究计划。

(3)要广泛收集资料和数据,使其具有真正的代表性。切忌滥竽充数,“抓到篮里就是菜”,甚至削足适履,弄虚作假。

(4)要由训练有素的研究人员来担任资料的整理和分析。(5)应使用电子计算机和“电脑”统计资料。特别要提到的是,由于电子计算机和“电脑”的推广应用,行政计划、行政决策和行政措施等等已建立在比较科学的基础上,行政管理日趋完善,行政效率日益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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