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需要量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1页(565字)

亦称“物资需用量”。

指为完成生产建设等项任务,需要消耗的物资数量,对于非一次性消耗的物资(如机器设备和周转使用的物资等),则是需要投入使用的物资数量。物资需要量的核算是编制物资计划的开端和基础。物资计划的其它指标,如物资储备量、申请量,以及分配量,供应量等,都是直接或间接以物资需要量这一指标为基础来计算的。因此物资需要量核算得正确与否,不仅对整个物资计划质量,而且对物资管理各阶段的工作(如订货、采购、供料,以及储备定额的查定和管理等)都有直接或间接的影响。

正确核算物资需要量是及时、齐备、质量良好、经济合理地保证供应的前提。如核算偏低,则影响供应不间断地进行;偏高则会造成物资的积压和浪费。由于各部门、各企业的生产性质和消费性质不同,各种物资在生产过程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不同,因而各种物资需要量的核算方法也不相同。即使同一种生产任务使用的同一种物资,由于生产水平和使用条件的不同,所需物资数量也不尽相同。

因此核算物资需要量是一项十分复杂细致的工作,应根据各种不同情况,采用不同的核算方法,对影响需要量的各种因素加以全面考虑。

核算物资需要量通常采用的方法是:定额计算法、统计分析法、类比计算法和实际调查法。对主要材料、辅助材料、燃料、设备和工具等需要量的核算方法,也都各有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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