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消耗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95页(383字)

在一定条件下,物资实现或失去其原有的使用价值。

物资失去其原有价值时,又称物资损耗。习惯上往往对于构成产品实体的消耗,称为消耗,而对于不构成产品实体的部分,则称为损耗。

物资消耗的涵义比物资损耗广泛一些,它应该包括物资损耗。物资消费和物资消耗是通用的,但习惯上对生产资料多称消耗,对生活资料多称消费。

在社会再生产过程中,有以下五种物资消耗:(1)构成产品实体的消耗;(2)在零件加工过程中的损耗,如加工余量损耗,金属冶炼过程中的炉耗等;(3)在零件加工准备过程中的损耗,如木材干燥时的收缩,钢材在下料时产生的残料损耗等;(4)物资在保管过程中的损耗,如金属材料的锈蚀,石油产品的挥发等;(5)物资在装卸、运输过程中的损耗,如玻璃、砖瓦等易碎品的破碎;石灰、纯碱等散装颗粒材料的散失和飞扬等。此外,还可能有废品和其它损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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