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采购渠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184页(435字)

需用单位从市场购买非计划分配物资的途径。

我国目前的市场采购渠道包括物资部门经销、商业部门经销、工业部门经销、生产企业自销和国外进口等。物资部门经销比较重要的、通用性的非计划分配物资。由于物资部门经营实力较为雄厚,经营网点分布比较广泛,信息灵通,经销物资品种规格多,故是需用单位市场采购的主要渠道。

商业部门经销一部分和民用有关的一、二类物资,如玻璃、油毡、纯碱等,以及适于通过商业渠道的工矿三类物资。

商业部门经营网点在地区分布上星罗棋布,有利于用户就近购买,及时满足生产的需要。工业部门的销售机构担负着专用性物资的经销业务,生产企业自销计划分成的产品、国家计划外超产的产品、试制的新产品、购销部门不收购的产品等。

这两条渠道由于产销结合,有利于按需排产,对路采购。尤其是向自销企业购买,产需单位直接挂钩的优点更为突出。

国外进口是需用单位获得国内短缺物资的一条补充渠道,进口物资的规模和构成要根据生产的实际需要和外汇状况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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