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价格管理体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233页(485字)

有关物资价格管理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组织体系的总称。

其主要内容涉及国家物资价格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权限的划分和管理形式的确定。它是物资流通管理体制的有机组成部分,是物资价格管理工作中的一项根本制度。现行物资价格管理机构主要由三方面构成:(1)综合物价机构,国务院设国家物价局,管理和监督全国的物价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设物价局(委),管理和监督本地区的物价工作。

(2)各生产资料工业生产部门的物价机构,主要负责物资出厂价格的制订和调整。

(3)物资流通部门的物价机构,主要负责物资流通各环节价格的制订和调整。物资价格管理权限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划分,少数紧缺重要物资的计划价格由国家物价局和国务院业务主管部门制订;其它物资的计划价格由各级综合物价机构和对应业务部门物价机构制订。

中央负责物价管理方针、政策和法规的制订;地方负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物价方针、政策和法规。在物资价格管理形式上,目前主要运用多种价格形式进行管理,其中包括:全国统一价格、地方临时价格、协作价格、浮动价格、进口代理价格、市场调节价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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