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纯销售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37页(333字)

物资部门通过各种交换形式,向本部门外需用单位出售生产资料的活动。

它不包含物资企业之间销售活动的重复计算,反映了物资部门的最终销售成果,物资纯销售是计算经济效益指标的基础指标;是分析物资分配比例及变化状况的必要依据。物资纯销售可用实物量和价值量指标表示。其计算方法有两种:一种是将售与物资系统以外的销售额直接相加;一种是从物资销售总额中,减去物资系统各单位之间的销售额。计算公式为:

为了反映销售去向,按不同销售对象,物资纯销售可进行如下分组:(1)售予中央各主管部门系统;(2)售予各地区所属企、事业单位;(3)出口和援外;(4)售予农村乡镇企业和农民;(5)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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