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462页(196字)
表明某种社会经济现象在较长时期内总的增减变动程度,由定基发展速度减1(或100%),或者由累计增长量除以固定时期水平而得。
其计算公式为:
计算结果用百分数或倍数表示。实际工作中,对固定时期水平的选择,应结合研究目的和研究对象变动的特点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