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可证贸易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16页(530字)

技术引进方从技术输出方取得制造某种产品技术的权利,并得到相应的专有技术,按此进行生产和销售产品,同时按该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支付给技木输出方或一次付给一定的费用,作为使用技术的代价。

按买卖的技术种类分,主要有:专利(Patent)、专有技术(Know How)、商标(Trade Mark)三种许可证。按买卖的独占性质分,主要有:(1)独占许可证(Exclusive License)。买方引进的技木在一定区域和一定期限内具有独占的使用权。

(2)排他性许可证(Sole License)。

买方引进的技木在一定区域内制造或销售产品,但卖方仍有权使用该技术在该区域内制造和销售商品。(3)普通许可证(Simple License)。买方引进的技木在一定区域内有使用权,但对卖方和任何第三方没有约束。从引进技木的转让性质可分为:(1)可转让许可证(SubLicense)。

买方引进的技术有权在指定区域内将技术使用权售给第三方。

(2)不可转让许可证。

买方引进的技术无权转让。(3)交换许可证(Cross License)。

双方以价值对等的技术互惠交换。买卖双方签订何种许可证需视技术水平、市场及价格等因素具体商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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