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付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73页(399字)

亦称“出口押汇”、“买汇”、“买单”,是国际贸易中商业银行对出口方的一种融通资金的形式。

出口方将货物出运后取得以海洋提单为中心的货运单据,交到议付行,以单据为抵押,从议付行取得垫付货款,议付行要扣除议付费,如为远期付款的交易,银行还要扣去贴现息,把余款付给出口方。这样,出口方不出本国,甚至不出本地区,就可以收取到出口货款,从银行得到融通资金的便利,加速自己资金的周转。但是,议付行做出口押汇,不是买断性质的;议付行在向国外要求偿还垫款而遭到对方拒付时,有权向本国出口方追回这笔垫付款。在西方,议付是跟单信用证项下的常规做法,议付行是根据开证行在信用证“负责文句”上的邀请和承诺进行议付的。

议付分自由议付和限制议付。自由议付是在任何一银行皆可议付;限制议付是只能在某一指定的银行议付。

跟单信用证下,只要条件许可,同样也可以作议付,对出口方融通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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