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承兑汇票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75页(310字)

由银行承兑、并由承兑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是商业票据的一种。

一般可分为两类:一类是由贸易直接产生,主要用于远期信用证。如我方出口商在装船取得货运单据后,按照买方(日方)所开信用证条款,开立以日本开证银行为付款人的远期汇票,经日本开证银行承兑后,中方(出口方)即可持承兑后的汇票待到期时向承兑银行收款;也可将汇票在东京外汇市场上贴现,收到现款。另一类是国际银行间在贸易业务基础上,为融通资金而使用的。

如出口托收等。办理出口托收的出口方于货物装运后开立与托收同样金额和期限的,以往来银行为付款人的汇票,经往来银行承兑后,即可在市场上贴现,待托收款收进,交承兑银行抵付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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