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建设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686页(407字)

调整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它组织在进行基本建设过程中所发生的管理关系、经济关系和货币监督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基本建设法的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建设法的任务和指导原则,基本建设计划和管理体制,基本建设程序,基本建设承揽合同,基本建设拨款、贷款与货币监督等。我国政府及主管部门为适应国家工作着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方面的需要,制定了许多有关基本建设的法规,如《关于保证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的若干规定》(1977年9月)、《关于加强基本建设管理的几项规定》(1978年4月)、《关于基本建设程序的若干规定》(1978年4月)、《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条例》(1983年8月)、《关于改革建筑业和基本建设管理体制暂行规定》(1984年10月)、《关于国家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全部由拨款改为贷款的暂行规定》(1984年12月)等。这些法规的制定使我国的基本建设法日趋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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