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醇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83页(399字)

亦称“木酒精”,“木醇”,是最重要的一元醇类有机化工原料之一。

无色透明易挥发易燃烧的液体,相对密度0.7915,沸点64.6℃,闪点18.4℃(闭式)。爆炸极限6~36.5%,有毒,误服伤害视神经甚至致死。与水和大部分有机溶剂能互溶。以煤、焦炭、原油、重油、轻油或天然气为原料制成合成气。

采用高压法、中压法、低压法或联醇法合成制得。主要按蒸馏量(温度64.0-64.5℃,压力为760毫米汞柱时,按体积计)分为:优级品>99.2%,一级品>98.8%,二级品>98.0%。

大量用于生产甲醛、醋酸;还用于生产涤纶树脂、甲基丙烯酸甲酯、丙烯酸甲酯以及农药、医药、炸药;还是重要溶剂;掺入汽油作替代燃料。用小口铁桶包装,应储于通风、低温的库房中,库温宜在28℃以下。

隔绝热源、火种。与氧化剂不可共储混运,搬运时要穿戴防护用品,特别应戴风镜,注意保护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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