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煤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中国物资管理辞典》第799页(458字)

煤化程度最浅的一种炼焦用煤。

分为4小类:(1)数码34气煤,可燃基挥发分Vr值大于28.0-37.0%,粘结指数G值大于50-65;(2)数码43气煤,可燃基挥发分大于37.0%,粘结指数G值大于35-50;(3)数码44气煤;可燃基挥发分Vr值大于37.0%,粘结指数G值大于50-65;(4)数码45气煤,可燃基挥发分大于37.0%,粘结指数G值大于65,胶质层最大厚度小于或等于25毫米,奥亚膨胀度b值小于或等于220%。气煤因挥发分高,隔绝空气加热能产生大量的煤气(同时产生较多的煤焦油)而得名。

它在焦化时,一般都可单独成焦,但在结焦过程中收缩度大,焦炭多细长而易碎,并常有较多的纵裂纹。炼焦时多配入这种煤,可以降低焦炉的膨胀压力,增大焦饼的收缩,增加化学产品的产率,有利于综合利用,降低炼焦成本。

气煤除主要供炼焦外,某些高灰高硫或粘结性较差的也可做为动力用煤和气化用煤。气煤是我国煤炭储量最多的煤种,全国保有储量约1200多亿吨,分布全国,其中山西占一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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