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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结集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浙江古籍出版社《佛教文化辞典》第223页(472字)

佛教事件。

亦称“七百结集”、“毗舍离城结集”、“十事非法结集”等。南传佛教称发生于释迦牟尼涅槃后一百年,即公元前443年(一说为释迦牟尼涅槃后一百十年,即公元前433年)。当时古印度以王舍城为中心的西方,为保守的传统中心;而以毗舍离城为中心的东方,则讲求适应环境,大众部思想的影响较深。据称居于西方的迦叶弟子耶舍长老有次巡化到东方的毗舍离城,见比丘们常常非法求施,回到西方,即游说西、北、南诸地七百多佛门名流,到毗舍离城召集大会辩论,以严肃佛规,倡导释子恪守佛陀遗训,否决要求从宽戒律的意见。后因人数太多,遂推选九人作代表,讨论与审查“十事”(角盐净、二指净、他聚落净、住处净、随意净、所习净、生和合净、饮阇楼凝净、无缘坐具净、金银净。参见“十事非法之争”条)是否非法。毗舍离城的跋耆比丘认为可以听受金银,可以乞钱,十事可行。而耶舍则认为此十事不可行,为非法。

结果上座代表们鉴于佛制的尊严,都认为十事非法,并且在律文中增补这项内容,使之成文成法。从此,东方系大众部与西方系上座部的矛盾愈为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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