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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世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浙江古籍出版社《佛教文化辞典》第264页(654字)

佛教制度。

为藏传佛教的活佛转世制度之简称。其始于噶举派(白教)的噶玛巴希。

噶举派创始人堆松钦巴于1193年去世后,1204年噶玛巴希降生,被信徒推奉为堆松钦巴的转世继承人,成为活佛,活佛转世制度即始于此。宗喀巴创立格鲁派(黄教)后,亦沿用此法,他的两大弟子达赖一世、班禅一世,就用转世法继承。

转世一般要经过五道程序:①寻访灵童。在前世活佛去世一年后,由主寺僧官执行。首先打卦或请护法神降神,以确定灵童的出生方向、路程及地方特征等,然后派僧官依线索分路寻访。寻访结果,有时找到一位灵童,有时可能找到两位或两位以上的灵童。

②辨认器物。

取前世活佛生前常用最喜欢的器物,再取相同形状和数量的其他器物,真伪相杂,然后让灵童辨认。如果灵童抓到的是真物,则该灵童为活佛转世。③降神询问。

由主寺请护法神降神,询问哪一个灵童是前世活佛转世,请神降谕。如果护法神答复的同辨认器物的结果一致,则该灵童成为候选灵童。④金瓶掣签。辨认和降神的结果,由驻藏大臣(指清朝时)向清帝报告,请求批示。若仅有一位候选灵童,则免予掣签。若有两位以上灵童,则将灵童之名写在象牙签上,置金瓶中,由皇帝派员监督抽签掣定。

乾隆五十七年(1792),特颁发两只金瓶,一置北京雍和宫,一置拉萨大昭寺,凡活佛等转世,或在拉萨,或在北京进行金瓶掣签。初由喇嘛念七天《金瓶经》后,从金瓶中掣出一签,签中者即是转世灵童。

⑤批准继位。金瓶掣签的结果报请皇帝批准,该灵童就可继承活佛之相应名号,如达赖五世、班禅七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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