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合同管理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138页(619字)
国家经济监督机关、行业和部门经济管理机关以及各类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行政法规,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手段,对经济合同关系进行指导、协调、监督以及组织、计划等,以保护经济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调解和处理经济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国家经济合同法律、法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
经济合同管理,分为四个子系统:一是企业事业法人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这是企业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对自身的经济合同订立、履行的管理,是企业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经济合同管理系统的基础。二是业务主管部门的经济合同管理。这是行业和部门经济管理机关及有关机构对下属单位经济合同的监督管理。
三是金融管理机关以及银行在贷款、结算等活动中,对当事人的经济合同的监督。四是国家经济监督机关对经济合同的管理。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是经国务院授权,代表国家行使经济合同管理权的主管机关。这种管理与上述三种管理相比,具有国家赋予的权威性和强制性,是国家经济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管理经济合同中,具有以下职责:1.研究、草拟、制定管理经济合同的法规和规章制度;2.宣传和普及经济合同法规知识,指导经济合同当事人依法签订履行经济合同;3.监督检查经济合同的订立和履行;4.指导、督促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5.调解仲裁经济合同纠纷;6.确认和处理无效经济合同,查处利用经济合同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