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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营企业奖金税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312页(292字)

以国营企业发放的各种形式的奖金为课税对象的税种。

其目的是,调动企业和职工发展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的积极性,提高职工收入水平,并从宏观上控制消费基金的过快增长。国务院于1984年发布1985年7月修订的《国营企业奖金税暂行规定》规定,奖金税以企业为纳税义务人,实行超额累进税率,按年计征。

具体规定,全年发放奖金总额人均不超过4个月标准工资的,免税;超过4个月的,根据超过的幅度,按照不同税率分档计税;标准工资统一按照国家规定准许进入企业成本的工资等级、工资标准,以企业为单位进行计算;企业职工每人月平均标准工资不足60元的,按60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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