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中法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498页(294字)
宋代政府给予商人运送粮草至边塞或京都以换取盐、茶运销权利的制度。
雍熙(公元984-987年)以后,因用兵缺乏粮草,令商人运粮草至边塞,视道路远近规定代价,并给证券名“交引”,商人持证券至京取现款(缗钱),或由政府行文到江、淮、荆、湖等地,准领盐、茶运销。端拱二年(公元989年),改在京设置折中仓,商人运粮到仓,优给代价,兑换江、淮等地所产盐、茶。
折中是指不同产品的互相折换。
原为接济边防军需,充实国库,免除兵民运输重役,后商人操纵粮与盐、茶比价,以少量粮草换取大量盐、茶,由少数富商控制,折中法遂废。
庆历八年(公元1048年)改行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