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商业大辞典

养猪方针

书籍:商业大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822页(552字)

是国家为指导养业的发展而制定的方向性的政策规定。

1954年以前,实行“私有私养”的方针。1955年农业合作化高潮中,由于没有及时明确养猪方针,农民心存观望,养猪数量严重下降。1956年,国家明确指出养猪实行“私有、私养、公助”的方针,养猪业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1958年,强调大办集体猪场,发展集体养猪,提出“公养为主,私养为辅”的方针,不少地区在执行中,发生平调社员私养的猪来发展集体养猪的错误做法,严重挫伤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1961年,将养猪方针改为“公养和私养并举,以私养为主”。“文化大革命”中,社员家庭养猪受到种种限制和歧视,而集体养猪又发展不快,养猪业出现停滞徘徊局面。

1970年,国务院提出“积极发展集体养猪,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的方针,强调对社员家庭养猪不仅不能限制,而且要采取具体措施予以鼓励。1978年冬,在总结历史经验的基础上,将养猪方针改为“继续鼓励社员养猪,积极发展集体养猪”,重视了家庭饲养,调动了农民养猪的积极性。

1982年,进一步提出“采取国家、集体和个体多种方式经营畜牧业,鼓励发展家庭饲养业和饲养专业户”的方针,不仅鼓励作为副业生产的农民家庭养猪,而且鼓励以养猪生产专业户发展商品猪的生产,进一步促进了养猪业的发展。

上一篇:“三率两重” 下一篇:商业大辞典目录
分享到: